9月17日上午,衢山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在衢山樟木山村查处一处废品回收站非法储存废旧煤气瓶的违法行为,该废品回收站负责人王某非法回收废旧煤气瓶,准备自行氧割出售换取“差价”,并未意识到这样“倒卖”煤气瓶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且违法。
执法人员对废品站内的燃气瓶逐一进行检查。发现虽然钢瓶是报废未使用的钢瓶,但钢瓶内仍然有液化气残液和余气,且该废品回收站也没有安装任何防爆安全措施,如果切割或处置不当一旦遇到火星必然爆炸,后果不堪设想。经清点,废品回收站内共堆放了8只煤气瓶。该废品收购站无任何资质,是不允许回收和处置煤气瓶的,王某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气瓶安全监察规定》有关规定。当天上午执法人员对王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将8个液化气钢瓶进行进一步处理。
下一步,衢山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将加大对废旧煤气瓶“私收乱解”现象的打击力度,坚决依法查处无照无证从事废旧煤气瓶私自储存拆解行为。